衢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8年春节黄金周
旅游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、市区各旅游企业:
2008年春节黄金周即将来临,为了确保这个黄金周假日旅游旅游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省假日办《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“春节”黄金周旅游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省假日办[2008]1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本次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做好报表的报送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旅游局要将重点景区接待情况和本地的主要统计指标(附表1)于每天下午3点之前传真上报市旅游局,将旅游企业黄金周汇总表(附表3)于2月12日下午3点之前传真至市旅游局。要求各旅游企业在2月12日上午10:00前将本企业黄金周汇总表(附表2)填写完加盖公章后传真所在县(市、区)旅游局。
二、省旅游局指定的直报的旅游区(龙游石窟景区、江郎山景区),要在2月6日—2月12日每天下午5:00前通过浙江旅游网(www.tourzj.gov.cn)从业者网上办公或(http://hjz.tourzj.gov.cn)报送当天旅游接待情况。
三、各地要密切关注黄金周期间的各种新动向、新热点,并在黄金周结束之后写出统计分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。
市旅游局传真:8878282,电话:8878163,联系人:陈立新。
二00八年一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