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同意成立常山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的批复
符晓娟: 你关于设立国内旅行社的申请收悉。 经审查,同意设立常山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,经营国内旅游业务,招徕国内旅游者在境内旅游,并提供相关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: 一、名 称:常山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、企业性质:有限公司 三、注册资本:30万元(人民币) 四、质量保证金:10万元(人民币) 五、投资人:符晓娟(100%) 六、法人代表:符晓娟 七、许可证号:L-ZJ-GN09572 八、企业经营地址:常山县天马镇健康弄19号 邮编:324200 电话:5020234 传真:5024234 接此文后,请向衢州市旅游局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,到浙江省旅游局办理《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并持批准设立文件和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。 此复 浙江省旅游局 二○○八年四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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